附四院研究生: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开展2024—2025学年苏州大学研究生评优工作。现将有关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
参评对象: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均可申请。
参评类别:
1.优秀研究生:非毕业年级研究生
2.优秀研究生干部:学校或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骨干
3.优秀毕业研究生:2025年毕业研究生
(二)研究生集体荣誉称号
参评对象:具有研究生特点、育人功能突出且存续时间一年及以上的集体(包括但不限于研究生班级、课题组等)均可申请。
二、名额分配
优秀研究生:校级7人、院级7人
优秀研究生干部:校级4人、院级4人
优秀毕业研究生:校级10人、院级10人
先进集体:0-1个
同一学年内,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原则上不兼得。
三、评定程序
1.所有符合规定条件、有意愿申请的研究生个人和集体,向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提出申请;
2.由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研究生评优工作小组组织初评,并提交苏州医学院研究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3.苏州医学院对初评名单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医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
四、材料要求
1.线上申请: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于3月2日12:00前提交电子版材料至邮箱1399887820@qq.com,包括附件各类申请表、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以及社会活动证明材料,文件和邮件主题以“参评类别+姓名+学习类型”命名,如“优秀毕业研究生+张三+博士/硕士”,过期不候。
注意:参评优秀毕业研究生的成果以及各类社会活动证明可以是入学三年之内材料;参评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材料需是2024-2025年度。
2.纸质材料递交:各类评奖申请表(附件2-5)(纸质版一式二份)须由研究生本人书面上报,由学业导师、德政导师签字,于3月3日13:30前交至科教处南区办公室孙老师。
五、注意事项
1.获得以上校级荣誉称号的学生和集体,方有资格参加本年度江苏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
2.申请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应在校院研究生会、研究生党团班等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
3.凡在申报和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和查证,取消参评资格,并根据学校有关管理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教处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孙老师 0512-65955474。